DQZHAN訊:南存輝:用稅收杠桿撬動生態文明建設
在3月7日上午工商聯界別聯組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會議上,國內政協常委、浙江省工商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關于“用稅收杠桿撬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建言,引發了國內政協副主席陳元與各位委員的共鳴。
南存輝發言時說:“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能源生產和消費**,關乎發展與民生。要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這對于保護生態環境、優化能源結構和確保我國能源可持續供應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家能源局、稅務總局、國開行等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太陽能光伏發電的產業和稅收、金融支付政策,促進了光伏產業的快速發展。據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我國太陽能光伏發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28.05GW(2800萬Kw),光伏年發電量約250億千瓦時,僅占去年國內發電總量5.5萬億千瓦時的0.45%。”
南存輝介紹說,2014年國家能源局的計劃全年新增光伏項目14GW,實際并網光伏裝機容量為10.6GW,只完成計劃的75%。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分布式,特別是“農光互補”等項目,由于產業發展與稅收等政策還不是很匹配,項目投資成本高,影響了投資者的積極性而拖了后腿。在一般農用地的上空搭建框架進行太陽能光伏發電、框架下進行高效種植的“農光”互補項目,其土地使用性質并未改變。根據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可以免繳土地使用稅?!睂τ诖祟悺稗r光互補”項目,稅務部門在征收土地使用稅方面尚未出臺明確的征收標準及減免政策,各地政策缺乏統一標準。有些地區按工業項目征收土地使用稅,致使“農光”互補項目運營所需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巨大,嚴重影響項目的收益與維持能力。
南存輝進一步分析說,現行鼓勵太陽能光伏產業發展的增值稅和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企業無法實際享受。原因是,根據財稅[2013]6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期限是從“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僅為27個月。光伏電站增值稅進項要在5-6年才能抵扣完,我國**波光伏電站建設潮從2009年初開始,*早一批并網的電站將在2016年才開始陸續繳納增值稅。2013年前并網的電站由于投資成本高,前期折舊和利息較高,大部分企業在前1-6年運營期虧損,所以企業無法實際享受到“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
他說,為了實現太陽能等**裝備國產化,有效降低成本,正泰集團理想能源設備公司經過6年艱難的探索**,打破了歐美國家的長期壟斷,成功推出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產LED外延片的關鍵設備MOCVD、生產太陽能薄膜電池的關鍵設備PECVD和LPCVD等**裝備,其性能趕超國外同類設備,售價及綜合使用成本降低30%以上。由于一直以來,PECVD和LPCVD等**裝備一直列于重大裝備進口免稅目錄中,享受零關稅的優惠待遇。這使國內**裝備企業在與占壟斷地位的國外同行的競爭中處于劣勢,阻礙了**裝備的國產化進程。
為有效支撐能源生產與消費**,有力促進太陽能光伏發電與**裝備產業的健康發展。南存輝向稅務部門提出了三點建議:
**、將未改變土地性質的“農光”、“林光”、“漁光”互補,以及“光伏治沙”項目用地列入免稅范圍。
**、參照(財稅【2008】156號)支持風力發電的稅收優惠無期限規定政策,調整放開太陽能光伏發電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的期限。
第三、調整現有重大裝備進口免稅目錄,取消對PECVD、LPCVD和MOCVD等進口設備的零關稅政策,扶持國產**裝備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