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ZHAN訊:ITC課重稅 臺灣太陽能電池廠恐外移
先前美國商務部在初判、終判均裁定臺廠有傾銷情形,終判的反傾銷稅率稍有降低,其中以電池大廠茂迪的11.45%*低,昱晶為*高的27.55%,其他臺灣電池廠則是用前兩者稅率平均值19.5%。
陸廠2012年**雙反稅率在30%以上,但今年5月可能在年度復查后,降至17.5%。同樣被課稅,臺廠不但沒占到太多優勢,而且生產成本較高,產品在美銷售很吃虧。
臺灣太陽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暨新日光執行長洪傳獻表示,ITC的裁定結果在預料之中,業者對策主要就是已進行的分散市場,并規劃海外設電池與模組廠。
業者原寄望ITC認定臺廠并無造成產業損害,將可逃過課征反傾銷稅的命運,并讓產品價格回升,但結果出爐不如人意。這也讓法人擔憂,將使臺制電池產品價格于短期內難以拉升,業者今年想獲利可能不易,上半年幾乎底定虧損,下半年還有單季出現盈余的機會。業界高層坦言,價格起不來,“將有一段艱苦日子”。
業界認為,ITC的裁定不會使市況更糟,因為從去年下半以來,美國訂單早已所剩無幾,因此展開分散市場布局,努力爭取其他地區市場的訂單,來降低喪失直、間接輸美訂單的沖擊,現階段產能利用率并不是問題。
不過在無法進入美國市場的情況下,臺廠在非美地區競爭更為激烈,導致臺廠產品售價滑落,至今仍不敷成本。多家電池業者去年第3季單季轉虧,第4季本業也沒有太多好轉跡象。
經濟部:擴大內需留住技術
美國貿委會終判臺灣輸美之晶硅太陽能產品,將被課徵反傾銷稅,并引爆產業出走潮。經濟部工業局對此表示,將以擴大內需、朝高質化發展,盼業者把研發基地留在臺灣。
工業局說,確實有業者因將被課徵11.45%至27.55%的反傾銷稅,考量風險分散,及生產布局,打算移至東南亞。工業局對此表示理解,但表示希望業者只把低階生產線外移,但把研發、技術以及高附加價格者留臺灣。
另外,將與能源局配合,持續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政策,擴大太陽能發展的建置量。業者目前以生產製造太陽能電池為主,會協助業者推動垂直整合,發展高獲利的終端發電系統服務、品牌,以及整體解決方案,藉提此高附加價值。
國貿局表示,美國貿委會終判我國太陽能產品反傾銷案損害成立,這樣的結果無論對臺灣或美國的太陽能產業發展都不利。之前已積極協助廠商應訴,并給予四成或*高300萬元訴訟補貼。
滬公網安備 310101020048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