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ZHAN訊:錢Lady:互聯網金融監管版后會無期 導語:7月的*后**,央行發出“****”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指導意見》,讓還在傲嬌著的互聯網金融準備著走上樸樹的《平凡之路》。曾經要顛覆、要復盤、要逆襲的互聯網金融,不過還是像金融、像互聯網,冥冥中,你**要走的路是普惠、是小微、是服務。要從良嗎?答:按照流傳出來的這部《指導意見》的點點滴滴,監管當局首先是給互聯網金融定了調:互聯網金融的定位為傳統金融的補充,強調傳統金融是主流。作為補充的互聯網金融并沒有改變金融風險的本質,因此仍需要加強監管。你瞧見了,即使互聯網金融多么火熱,從出生到現在,多么被看好,能充當的角色還是補充。當然,我從不認為配角是個壞事,不想當主角的配角不是好配角,想想之前的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地位,也不是從“補充”,到“重要補充”,*后到“重要組成部分”么?所以,盡管監管當局給互聯網金融定的是”補充”的角,個人覺得,這已經是給打“優”了,說明獲得認同了,所以都不用從良了,只要能為小微企業服務好,就是真正的“優”。誰來監管?如何監管?答:那么,到底怎么監管?《指導意見》給出了幾個重點:互聯網支付、P2P網絡借貸、眾籌、互聯網基金銷售和互聯網保險五大領域,五個領域分別歸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來管。正所謂“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監管方式是比較有意思的**,沒有之前的“一刀切”,而是采取制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和**監管。也就是說,一套監管模式已經套不住奔跑著的互聯網金融了,不管是哪一層級的監管,需要對每一種模式分類監管,而且要協同監管。說白了,監管不是教練員,只應該是隱在市場經濟背后的那只手,你不用對每一筆交易都用一種方式去檢驗,也不用對每一種**都去說教:市場,會先給創業者上一堂生動活潑的課。這輩子,還能活好嗎?答:既然曾經傲嬌過的互聯網金融,是您自己“求監管”,那么監管來了,您就必須做好這個平臺,提供更好的服務。《指導意見》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具體內容分為:建立互聯網金融網站備案制、嚴格*低注冊資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確風險提示、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加強網絡信息**、加強反洗錢、加強及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數據統計工作、加強財稅扶持政策,以及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研究工作等。此外,在監管自律方面,將依托新成立的互聯網金融協會進行。未來要設立互聯網金融網站,有可能需要先申請加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才能申請互聯網金融網站備案資格。無疑,這些個“大道理”、”大法則”來了,互聯網金融就沒有理由,再過不好“這一生”了。還會被朋友騙錢嗎?答:頻頻跑路的網絡借貸(P2P),還能再騙朋友的錢么?《指導意見》對P2P的監管初步擬定了5個方向:不會進行牌照監管,而是采取備案制,確定P2P的*低注冊門檻將介于1000萬-5000萬元,平臺不能進行項目擔保、資金必須進行獨立托管,以及必須向監管部門披露逾期數據等。如果以這五個方向來看,此《指導意見》還是本著“包容**”的態度,五項內容在此之前也多有討論,如果從杜絕詐騙的角度,這五個方向還遠遠不能完全做到;但在**和風險之間,這五個方向已為互聯網金融的**留足了空間。錢能借給誰?答:網絡借貸(P2P)*本質的含義是個人對個人,借貸平臺只是中間平臺,自己不做資金池,也不做期限錯配,不過,從野蠻生長起來的P2P,單看看標的募集額,動轍上億,這大約已不再是單純的個人對個人了。所以,《指導意見》就要求網絡借貸(P2P)經營原則是個體對個體(可以是個人對個人,也可以是個人對小微企業),不允許做資金池。所以,如果你想把錢借給一萬個人,到后來,你發現只要一個人借到錢了,那已經夠了。誰來擔保?答:至于網絡借貸(P2P)擔保,一直是個爭議中的問題,如果沒有了擔保,誰還給投資人兜底?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因為我們假設了所有的投資是需要兜底的,不兜底,就意味著風險,反過來,既然這么害怕風險,為什么不在自家后院挖個坑把錢埋起來呢?所以,在擔保的問題上,《指導意見》的要**,平臺自身要去擔保,也就是P2P平臺自身本身不能為投資人提供本息保障;所以,當投完一個標跑完一個全程,你會發現其實平臺是不能擔保的,因為平臺也沒有那個力量去擔保,所謂的擔保*多只能是第三方提供擔保,要么,就自己為自己的風險買單。當然,對于投資者,《指導意見》也提了一個“合格投資者”的概念,但具體如何界定,目前仍然未知。日久才能辨人心,自己還不一定是合格投資者呢,怎能指望平臺心古?后會無期?答:《指導意見》除了網絡借貸(P2P),還對第三方支付關了個“小灶”,《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互聯網支付應堅持小額、便利原則,不許做大額投資理財等支付。早在今年3月,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企業下發了《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和《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其中對個人支付賬戶的轉賬、消費額度設限。之后,央行緊急叫停二維碼支付,四大行下調支付寶快捷支付限額。如果按對錯來分,第三方支付的業務就應該在經營范圍之列,如果從利弊來講,無論是大額投資理財,還是二維碼支付,還是轉賬限額,利弊都已分明,所以,成年人也分對錯。所以,互聯網金融監管,才是相聚的剛剛開始,后會有期,后會亦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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